中原大化公司11月23日离子交换树脂采购公告 - RI18112300003
价格尚未公布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章记 0393-8952094
交 货 地 址:中原大化公司化肥事业部供水脱盐水使用现场
1、交货地址:中原大化公司化肥事业部供水脱盐水使用现场
2、保证金额度:0
3、厂商要求:详见附件《中原大化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询比价采购公告》。另外:1、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化肥装置脱盐水站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离子交换树脂的业绩证明材料或2份以上合同,以附件形式上传。 2、供应商必须制作技术标书,以附件形式上传。在缴纳各项费用后报名。如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取消中原大化公司采购的报价资格。
4、交货地址: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库(濮阳市华龙区境内)
5、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向我方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6、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本标段标书费 300元、投标保证金 13000元,必须在报名前予以缴纳,并将有关凭证作为附件上传,否则,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缴纳方式为转账,有我公司欠款的,投标保证金可申请用等额欠款转。开户名称: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濮阳市工业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 41001512810050201724
7、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回函及有关要求:若贵公司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或贵公司在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或贵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我公司将在未来一年内询价采购时不再允许贵公司参与报价。
9、质量标准: 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出卖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10、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一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11、报名条件: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12、质量问题解决:质量保证期限为一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完成;否则视为违约,出卖人应承担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维修或调换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满7日出卖人没有弥补缺陷的,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3、合同签订地:濮阳市华龙区
14、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小数点后统一按保留两位计算,如不同意应特别声明。
15、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2.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
16、核价方式:由询价小组负责对报价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核查供应商报价,根据质量、服务、付款方式相同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
17、技术资料:1、提交满足采购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标书。 2、必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18、签订技术协议:中标单位需与现场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
19、结算方式:经验收合格,出卖人按全部价款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予买受人,买受人财务记账后付款。
20、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交货期,每迟延交货一天,按总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未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的,按更换部分价值的5倍支付违约金,没有写明价格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指标的,出卖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使用寿命低于承诺期限的,每减少一年,需按照总货款的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弥补缺陷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该费用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买受人向出卖人行使追索权。
21、评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应于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下列标准缴纳招评标会务费 2000 元,并签订合同。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人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的;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3.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招评标会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收取:a. 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收500元;b.三十万元及以上六十万元以下收1000元;c.六十万元及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收2000元;d.二百万元及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收4000元;e.三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收6000元;f.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收8000元;g.一千万元及以上二千万元以下 收12000元;h.二千万元及以上的每增加五百万元(不足五百万元的按五百万元计) 增加2000元。
22、担保方式: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规定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3、注册资本必须大于950万元
24、必须为直接生产厂商
25、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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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树脂技术规格书.doc | 45056 KB | 下载 |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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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1 物料名称:均粒型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 |
规格与型号:001×7FC 25kg/袋 品牌: |
22吨 | 2018-12-30 |
备注:
出厂形式:钠型。12月30前交货,具体执行标准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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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2 物料名称:混床凝结水专用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 |
规格与型号:D201MB 25kg/袋 品牌: |
6吨 | 2018-12-30 |
备注:
出厂形式:氯型、运行温度0-65℃。12月30前交货,具体执行标准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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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3 物料名称:混床凝结水专用阳离子交换树脂 |
规格与型号:D001MB 25kg/袋 品牌: |
3吨 | 2018-12-30 |
备注:
出厂形式:钠型。12月30前交货,具体执行标准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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