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827-5811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理
使用林地手续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理使用
林地手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
招标人为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省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位于四川省通江县县城上游,坝址距上游自然保护
区末端约1.9km, 距通江县人民政府约5.7km,紧邻规划的石牛嘴新区,是《渠江流域防洪
规划》中规划的13座防洪控制性水库之一,为小通江干流骨干防洪工程,水库总库容1.47
亿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城市供水、兼顾发电的大(2)型水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理
使用林地手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理
使用林地手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供应
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四)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盖先章扫描件发送至124935585@qq.com 邮箱。招标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中市黄家沟建材市场13栋3楼307)。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中市黄家沟建材市场13栋3楼307)。
七、其他
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采购
人)委托,拟对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
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
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四川省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位于四川省通江县县城上游,坝址距上游自然保
护区末端约1.9km,距通江县人民政府约5.7km,紧邻规划的石牛嘴新区,是《渠江流域防
洪规划》中规划的13座防洪控制性水库之一,为小通江干流骨干防洪工程,水库总库容147
亿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城市供水、兼顾发电的大(2)型水库。
2.地 址:巴中市通江县。
3.服务周期:3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要求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骨料场(先行用地临时取料场、堆料场和弃渣场项目办
理使用林地手续服务)项目
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补助资金
五、参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供应
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四)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磋商。
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
个白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参商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参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
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盖先章扫描件发送至
124935585@qq.com 邮箱。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商资格
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报名的项日名称),以上资料收原
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4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中市黄家沟建材市场13栋3楼307)。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通江县观音阁街7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27-722165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黄家沟建材市场13栋3楼307
联 系 人:黄先生
传 真:0827-58117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中市青峪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通江县观音阁街7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27-7221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巴中市黄家沟建材市场13栋3楼307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827-5811711
电子邮件: 1249355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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