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公易产惠阳[2023]010号项目GJB2023-013标的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惠公易产惠阳[2023]010号项目GJB2023-013标的
挂牌日期:2023-05-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441303-202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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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10号项目GJB2023-013标的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银山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6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3-05-2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内容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飞鹅岭地段砖墙铁皮简易厂房(面积864.33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土地总面积为58495平方米(其中本次拟赁租在该土地上临时搭建砖墙铁皮简易厂房面积为864.33平方米)。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出租,租赁期限至2023年5月30号,原承租人仍在使用,标的装修简易、框架结构、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1.2万元。(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三)竞得人不享有装修期,装修期间照计租。(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三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二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中途转租要上报给甲方。(十)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十一)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四、竞价方注意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五、联系方式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335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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