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钱湖宾馆节能改造EMC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02.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2.65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甬涛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钢铮0574-87676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湖宾馆节能改造EMC项目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甬开投工备2023年0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项目所需主设备和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酒店生活热水系统、泳池换热系统和厨房蒸汽系统的改造施工、调试,以及一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构建和整体调试。
项目总投资:202.65万元;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1917353元;不含9%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1759039.45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5台30P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3台25P空气能泳池专用热泵机组、2台0.5t/h燃气蒸汽发生器和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一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构建和整体调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其他: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 项目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合同中需体现节能改造类项目)。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25 日9:00至2023年 5 月 29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02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08号
联系人:董甬涛
电话:0574-88123100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吴钢铮、陈琛、孙新波
电 话:0574-87676328
传 真:0574-87676038
电子邮件:nbth2006@163.com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
本招标项目钱湖宾馆节能改造EMC项目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甬开投工备2023年0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项目所需主设备和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酒店生活热水系统、泳池换热系统和厨房蒸汽系统的改造施工、调试,以及一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构建和整体调试。
项目总投资:202.65万元;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1917353元;不含9%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1759039.45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5台30P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3台25P空气能泳池专用热泵机组、2台0.5t/h燃气蒸汽发生器和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一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构建和整体调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其他: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 项目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合同中需体现节能改造类项目)。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25 日9:00至2023年 5 月 29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02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08号
联系人:董甬涛
电话:0574-88123100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吴钢铮、陈琛、孙新波
电 话:0574-87676328
传 真:0574-87676038
电子邮件:nbth2006@163.com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