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对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广告商、印刷厂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尺寸 | 施工工艺及材料说明 | 单位 | 数量 |
1 | 文化长廊中间造型 | 0.7m*130m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喷漆 红绿造型线条+亚克力火车 头平板打印效果 | 平方米 | 91² |
2 | 文化长廊段徽+标语 | 1.2m*1.2m*9个 | 加厚不锈钢折弯造型+防紫外线防褪色汽车面漆烤漆 | 个 | 12.96² |
3 | 文化长廊飘带造型 | 4.6m*3m | 防紫外线9克码UV15mm高密PVC 高光户外UV平板打印+3mm亚克力面+kt板激光雕刻字模 | 平方米 | 13.8² |
4 | 文化长廊火车造型 | 12m*3.2m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亚克力火车头平板打印效果 | 平方米 | 38.4² |
5 | 文化长廊立体造型 | 4m*1.85m*4个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奥松板烤漆雕刻造型双层粘+亚克力面板 | 平方米 | 29.6² |
6 | 文化长廊立体造型 | 4.6m*3.1m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亚克力面板平板打印 | 平方米 | 14.26² |
7 | 文化长廊立体造型 | 4.8m*2.3m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亚克力面板平板打印 | 平方米 | 11.04² |
8 | 文化长廊党徽造型 | 3.8m*4m | 奥松板精工造型烤漆底板+亚克力面板平板打印 | 平方米 | 15.2² |
9 | 文化长廊入党誓词造型 | 3m*1.6m | 防紫外线9克码UV15mm高密黑色PVC 高光户外UV平板打印+3mm亚克力面+kt板激光雕刻字模 | 平方米 | 4.8² |
10 | 文化长廊造型双色线 | | 模具+眼镜牌高饱和度漆刷漆 | 米 | 120 |
11 | 墙面处理 | | 涂刷墙锢,批刮内墙找平腻子两遍, | ㎡ | 960 |
12 | 刷乳胶漆 | | 人工费。 | ㎡ | 600 |
13 | 文化长廊对面 | 1.2m*0.65m | 防紫外线9克码UV15mm高密PVC 高光户外UV平板打印+3mm双色板+5mm亚克力精工雕刻三层复合 | 块 | 15 |
注:中标公司要负责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包含垃圾清运、设计、工程管理等)。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内容要与双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样板一致,不得单方面出现差别,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由中标公司自己承担。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车辆段。
2.项目地点: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
3.交付时间:下发询价结果通知书后,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按照郑州车辆段文化氛围“动集所”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费用据实结算。遵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二期(试)完成项目报名,并提交以下资质到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报价单原件(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声明及文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特快专递形式或密封送达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段办公楼410房间)。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⑴询价单位。⑵询价项目名称。⑶项目编号及标段。⑷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供应商在《物资报价单》中报价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迁 联系电话:0371-68376241
邮 编:450000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中路南五里堡客技路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410室。
五、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金最大的供应商。
附件:《物资报价单》
郑州车辆段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 物资报价单 | ||||||||
报价单位:(盖公章) | | 项目编号: | | 报价人: | | 联系方式: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元) | 不含税 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 单价(元) | 含税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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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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