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型材、管材及板材-采购公告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型材、管材及板材-采购公告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CC-HN-CG20221226-005)。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CC-HN-CG20221226-005/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型材、管材及板材-采购公告-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2.2 交货期: 卖方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送货到现场。
2.3交货地点:惠州中海油二期制氢改造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2.5其他:
合同生效后7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暂定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卖方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将全部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审核确认结算额后,全额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剩余全部货款。由于该项目所处区域的特殊性,中标人须在送货日前两天联系采购人,提供驾驶人健康码、车辆行驶证照片、驾驶人寸照及联系方式等车辆相关信息。中标人须通过采购方提前向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申请报备,车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园区内送货。如因中标人的车辆问题在园区内违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该条款,否则视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