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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太平府路与太白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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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当涂县太平府路与太白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37711.78 m2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小桥村

土地使用权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菜地、坑塘水面、荒地、露天停车场)

未来用地规划: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坑塘水面,原314省道曾经途径地块西南侧区域;地块现状为菜地、荒地和坑塘水面,地块内西南角区域存在一处露天停车场。今拟对地块进行收储,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我单位技术员结合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污染识别的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坑塘水面,原314省道曾经途径本次调查地块西南侧区域,对地块存在潜在污染风险,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通过现场采样分析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后续采样调查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

三、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我单位技术员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污染识别结果,结合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和地块现场情况,制定了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方案,于2024年8月进行了现场采样工作,委托安徽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采集样品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送检19组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在地块内布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送检了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和底泥样品选取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地下水样品选取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作为评价标准;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选取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石油烃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地表水样品选取了《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作为评价标准。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和底泥样品检出污染物均不超过选用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的19种污染物中,所有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过选用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出的14种污染物中,所有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过选用的《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

、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附件1: 摘要.pdf 90.4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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