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许县政采公字〔2017〕6号许昌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5536.7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7/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许县政采公字〔2017〕6号
预算金额7.00元
招标公司许昌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招标联系人师磊
中标公司河南中撒化肥有限公司2730.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许昌县鑫田农业科技服务站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35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许昌市大推广种业有限公司7.45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许昌市豫科植保服务有限公司21.9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277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许县政采公字〔2017〕6号
许昌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许昌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扶持种植类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招标编号:许县政采公字〔2017〕6号。
2、项目名称:许昌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3月14日。
2、评标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4116室。
3、评委名单:邓军营、朱中峰、薛科宇、王玉雪、师 磊。
4、评标结果:
标段1——豫花23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5元/斤。
标段2——豫花9326
中标单位: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5元/斤。
标段3——郑农花13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5元/斤。
标段4——远杂9102
中标单位:许昌市大推广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5元/斤。
标段5——开农71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5元/斤。
标段6——农药液肥
中标单位:许昌县鑫田农业科技服务站。
中标金额: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3.30元/袋;
100克/升氨基酸液肥3.00元/袋;
28%精喹•三氟羧草乳油4.10元/袋。
标段7——种衣剂
中标单位:许昌市豫科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90元/瓶。
标段8——复合肥
中标单位: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0元/吨。
标段9——复合肥
中标单位:河南中撒化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30元/吨。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许昌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联系人:师 磊13569969909。
五、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许昌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许昌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扶持种植类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1、招标编号:许县政采公字〔2017〕6号。
2、项目名称:许昌县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3月14日。
2、评标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4116室。
3、评委名单:邓军营、朱中峰、薛科宇、王玉雪、师 磊。
4、评标结果:
标段1——豫花23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5元/斤。
标段2——豫花9326
中标单位: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5元/斤。
标段3——郑农花13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5元/斤。
标段4——远杂9102
中标单位:许昌市大推广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5元/斤。
标段5——开农71
中标单位:许昌天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5元/斤。
标段6——农药液肥
中标单位:许昌县鑫田农业科技服务站。
中标金额: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3.30元/袋;
100克/升氨基酸液肥3.00元/袋;
28%精喹•三氟羧草乳油4.10元/袋。
标段7——种衣剂
中标单位:许昌市豫科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90元/瓶。
标段8——复合肥
中标单位:许昌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0元/吨。
标段9——复合肥
中标单位:河南中撒化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30元/吨。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许昌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联系人:师 磊13569969909。
五、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