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平急两用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平急两用场所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主要建设应急避难设施、地下停车场、铺装、绿化等相关配套建设等,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根据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采购: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和安装; 工程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高新区。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上述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下午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上午0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登陆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4月2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2、开标日期:2024年4月2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沂高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0539-795850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539-8305532 日 期: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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