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工程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ffjsz2023110005001002
预算金额563.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GLFFJSZ2023110005001002
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行审备[2023]378号 扬州市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广陵路沿线,东至徐凝门大街,西至北城根巷。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主要包含群艺馆片区、原苏北电影院片区、刘庄片区、周扶九盐商住宅片区、原广陵小学片区、卞宝第片区、绿杨旅社片区、娱乐城-天海浴城片区的加固、改造、更新利用等内容。同步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消防、强弱电及广陵路、周边街巷的道路整治、绿化提升、立面整治、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广陵路改善更新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563.4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等。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按相关规定配备、不少于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 号文的相关规定。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5至2023年12月1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邮编: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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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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