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街道水景苑小区外立面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水景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维修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水景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水景苑小区内;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外立面修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质量: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文件适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个房屋建筑外立面修缮工程总面积≥30000平方米或单个房屋建筑外立面修缮工程金额≥200万元的工程业绩。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单位介绍信”。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2023年05月19日16时30分,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浙江祥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繁青路208号龙和大厦804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水景苑小区3栋1楼业主委员会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整,现金(信封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4 疫情期间,请遵守当地当时防疫政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工程无技术标,商务标为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州市鹿城区水景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浙江祥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18号 | 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繁青路208号龙和大厦804室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人: | 郑先生、聂女士 |
电话: | 18989799501 | 电话: | 15067802595、13676586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