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鹤壁市公司购买成品卷烟保险、消防设备维保及年检项目结果公示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鹤壁市公司购买成品卷烟保险、消防设备维保及年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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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鹤壁GTXH-2018-345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服务周期:一标段:三年;二标段:三年 |
采购预算:一标段:约4万元/每年(参考实际库存价值);二标段:5万元/每年; |
保证金:一标段:2000.00元;二标段:2000.00元 |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鹤壁市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先生18239280226 |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史女士18603927537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一标段:成品卷烟库存保险服务;二标段:消防设备维保及年检包工、包料、包质量。 分包情况:两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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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中心支公司 公司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398号 成交金额:大写:千分之零点四 小写:0.4‰元 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鸿安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香江翡翠城小区综合楼四楼东 成交金额: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小写:46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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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2018年 11月27日15: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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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地点: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73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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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成员:赵明克、李清艳、李建民、田东辉、王庆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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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鹤壁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3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 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异 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 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