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的二:北拒马河北支2,砂石弃料含量65.7万m3(自然方)
金额
25.00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cq2024a6461227057-5
预算金额25.00元
招标联系人解先生135828299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DSCQ2024A6461227057-5
项目名称 标的二:北拒马河北支2,砂石弃料含量65.7万m3(自然方)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8
挂牌日期 2024-09-12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0.1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察时间。 2、地点: 涿州市百尺竿镇宋家营村与观仙营村之间北拒马河北支段,涿州市百尺竿镇以南东城坊镇以北 3、联系人:解先生,联系电话:13582829911 本次转让标的均按实际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 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其它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与移交人协商清运事宜,不得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堆放及筛砂作业。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挖掘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按照清运区域现场要求,在竞得标的范围内组织实施清运。受让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完善的清运方案,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并严格按方案执行。清运方案需经移交人审核后方可实施。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将本次移交范围以外的资产进行装运。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自行负责环保、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做好出入口的卫生清理及清运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清运过程符合环保、交通、综合执法等要求规定,不得形成固废、扬尘及二次污染。受让方车辆必须使用标载车辆进行运输,不得超载。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必须进行覆盖。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扰民、交通事故、安全事故,造成纠纷、违法、人员伤亡等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费用。清运过程中全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禁带泥上路。 4、受让方按照移交人要求及时完成清运,要在清运期限内自行异地存储,全部腾清现场。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5、标的等级以实际现状为准,整体移交,意向受让方需现场勘验,整体交付后,转让标的质量以实际现状为准,清运过程中不再核实数量及质量,不多退少补,直至清运完毕。受让方按交接协议要求完成清运工作,不得延长清运时间。 6、其他事宜详见《交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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