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成本补偿项目
标项一
标的名称:能源计量器具等委托检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绍兴市能源检测院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开展贸易结算类(电磁流量计、气体流量计、加气机等)、行政执法类(动态汽车衡、机动车测速仪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以及能耗计量相关测试等
标项二
标的名称:其他强检计量器具等委托检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开展贸易结算类、安全防护类、医疗卫生类、环境监测类强检计量器具及计量标准器具的计量检定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标项1:绍兴市能源检测院是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是绍兴市唯一的政府依法设立的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主要职责中包括了承担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技术研究和依法强制检定工作等;
标项2: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是绍兴市唯一的政府依法设立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主要职责中包括了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承担计量依法强制检定工作等。
因此本项目标项1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绍兴市能源检测院购买服务;标项2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1:绍兴市能源检测院;标项2: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标项1: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世纪东街17号;标项2: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花宫道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何洁茹
联系电话:0575-84126311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晖
监管部门电话:0575-84125927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