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KY23054-分析实验室废液处理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泽丰16601237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8
公告正文
KY23054-分析实验室废液处理技术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 QT024JFRX12C11506BD/HDGC-FW-GKZB-25-0013 2.2项目名称: KY23054-分析实验室废液处理技术研究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KY23054 项目中废液处理技术调研分析、 化学沉淀方法研究、膜分离方法研究和其他分离方法研究。由外协单位提供试验 场地,提供、搭建或改造试验必需的试验装置,提供相关试验耗材、试验试剂, 完成对化学沉淀、膜分离和其他分离方法的工艺试验。此外,外委方应对试验设 备和试验场地进行维护、试验样品和数据进行保存。 2.4 招标范围:(1)根据甲方提供的总体方案和废液源项,考虑将废液中的 放射性元素(铀、钚、锶、铯等)与硫酸根、碳酸根、磷酸根、氟离子、氯离子 等分离,开展放射性元素化学沉淀、超滤、微滤、离子交换等多种分离方法的调 研分析;(2)根据甲方提供的废液源项,开展模拟源项化学沉淀反应试验和沉淀 加酸后再溶解的试验,研究反应机理、反应物及反应量、生成物及生成量、反应 条件、反应时间、反应物走向等内容,并完成试验过程中的样品分析和表征工作; (3)结合上述化学沉淀方法,开展膜材料性能比选试验、膜组件性能试验和膜 系统试验研究等,并完成试验过程中的样品分析和表征工作;必要时开展适用于 本项目的膜材料合成试验;(4)根据调研情况,开展其它分离方法的试验验证工 作。 2.5项目地点: 国内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期: 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冰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并对质量计划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 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5年1月3日17:00 2025 年1月9日17:00(北宣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问砒目埋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乱由子采帖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8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_“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管理有限公司 117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崖大街 邮 编:100840 12号核建大厦一层 邮 编:100073 联系人:张泽丰/廉伟男 电 话:16601237275 电子邮件: zhangzf@puyuan.com 异议联系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 (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 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 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 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 评标办法等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耐 Zσz5年 1 3 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