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检验科常用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二)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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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0日 15:52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齐雪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3622266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部长(0411)390629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齐雪姣(0411)83622266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检验科常用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截止至2022年4月26日报名结束,本项目A包、C包、F包、G包、H包分别仅有1家投标单位参与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本项目A包、C包、F包、G包、H包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截止至2022年5月7日报名结束,各包依然只有1家投标单位参与报名,且两次招标报名均为同1家投标单位,分别为:A包: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包: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F包:大连艾维迪贸易有限公司;G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H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
因本项目A包、C包、F包、G包、H包两次报名期内有效投标单位均各只有1家,我单位组织举行了针对本项目A包、C包、F包、G包、H包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有排他性及倾向性等条款的论证审查。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各项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A包: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包: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F包:大连艾维迪贸易有限公司;G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H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A包: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一街5-3栋1层1号)C包: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典石广场2号楼909室)F包:大连艾维迪贸易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丽都园57号1-1-1)G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吉街1号)H包:大连震华经贸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吉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5月11日 至 2022年05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内容:
各包供应商提供试剂具体为:
A包:凝血酶激活的纤溶抑制物(TAFI)定量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C包:免疫分析质控物等一批;
F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等一批;
G包:血细胞分析检测试剂盒等一批;
H包:尿试纸条等一批试剂及耗材;
(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A包、G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余各包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5个包,可兼投兼中。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除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联系方式:程部长(0411)390629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
联系方式:齐雪姣(0411)8362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