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市公路管理处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jzc-2023-0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银川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赵晓敏0951-673589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雍茜150086728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路管理处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形式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3-043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路管理处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8条乡道、3条县道、2条村道及1条专用公路,共14条隐患路段的标志、标线、护栏等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措施包括设置中央分隔、重新施划标线、更换示警桩、更换标志牌、增设路口标志等的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阶段检测服务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级别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9.项目负责人(检测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形式发送
方式: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试验检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信用中国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等材料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或将以上证件发送至邮箱303318264@qq.com(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施工中标价的1.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0号
联系方式:赵晓敏 0951-673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雍茜 15008672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茜
电 话: 15008672867
银川市公路管理处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形式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3-043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路管理处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8条乡道、3条县道、2条村道及1条专用公路,共14条隐患路段的标志、标线、护栏等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措施包括设置中央分隔、重新施划标线、更换示警桩、更换标志牌、增设路口标志等的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阶段检测服务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级别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9.项目负责人(检测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形式发送
方式: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试验检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信用中国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等材料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或将以上证件发送至邮箱303318264@qq.com(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施工中标价的1.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0号
联系方式:赵晓敏 0951-673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4室(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雍茜 15008672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茜
电 话: 1500867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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