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8/20
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1-******
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已由浙江省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项管【2020】3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分中心)(http://lq.lssggzy.com/lqweb/)。
2.1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主线全长约 15.120 公里(含长链:1.890 米,两标段间的短链 51.554 米),另设小白岸连接线(0.374 公里)与道太乡连接线(0.403 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 15.897公里;主线设桥梁大桥 4686.6 米/22 座、中小桥 395 米/5 座、隧道 1472 米/3 座,另小白岸连接线设大桥 177.7 米/1 座、道太乡连接线设大桥347 米/1 座;设置公路服务站 1 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平面交叉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新建路段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 K59+307 困难路段采用 40 公里/小时),主线下庄儿至溪儿门段(K55+980~K67+832)路基宽度10米,主线溪儿门至兰头段(K67+832~K71+150)及小白岸连接线段路基宽度12 米,道太乡连接线局部路基宽度 13 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隧道单洞宽 10 米,净高 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I 级;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 1/50;航道标准:Ⅴ级航道。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本工程总概算 106909.41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5384.7529万元。
2.2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范围内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及防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的竣(交)工质量检测内容,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进行桥梁荷载试验,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文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4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资质认定;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招标文件将于2021年8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转账、银行汇票、电汇、支票。
2)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纸质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另银行保函和担保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单等基本信息。有效保函视作到账。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账号:2010 0001 5301 603
行号:402343900144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纸质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注:投标单位以电汇、转账、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名称)。
5)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室。
5.3招标人定于2021年 月 日9:30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分中心)(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分中心)(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邮 编:323700
电 话:0578- 7763595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昌化路18号3楼
邮 编:310006
电 话:0571-85381538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