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日升电力施招【2019】12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工0574-599535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7
公告正文
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
招标编号:
日升电力施招【2019】12号
招标业主:
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杨工
招标项目:
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
地区:
宁海越溪
开始日期:
2019-07-30 09:00:00
截止日期:
2019-08-02 17:00:00
竞标说明:

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的规定,现就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日升电力施招【2019】1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控制价:50万元整。

2.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越溪乡。

3.招标范围:

3.1宁海县越溪乡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包括拆除原隐患挡墙,隐患挡墙加固,挡土墙,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绿化,顺水台阶,钢筋砼排水沟,草沟,消力池1座,以上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情况和图纸为准;

3.2图纸中除了标明2期和3期以外的全部工作;

3.3跟工程相关的所有材料购买及运输(含二次倒运);

3.4部分区域塌方对光伏阵列受影响部分恢复;

3.5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通过竣工验收(编制项目过程所需资料)。

4.工期:合同签定后4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业主方的竣工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且通过业主的竣工验收。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组织协调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培训、试验、验收、售后服务的能力,生产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类似业绩一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30日至2019年080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投标人,以下资格证明一同提交至统一邮箱dingxc@risenenergy.com,我司登记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1) 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业绩表(含项目名称、容量、合同日期、联系人等)。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时上交,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7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一楼109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7日上午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一楼109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深路20号

工程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68308208

技术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38797768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4-59953514

18367453476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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