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下宫镇供水补短板工程(调整方案)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84.4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4.43万元
招标公司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3015744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下宫镇供水补短板工程(调整方案)(项目名称)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金凤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基金、上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下宫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控制价284438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2844388元,下浮K值为10%,发包价为2559949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0000元);
3.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二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l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江县下宫镇
邮 编:3505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
邮 编:3505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015744333
监督单位:连江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1-62996669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下宫镇供水补短板工程(调整方案)(项目名称)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金凤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基金、上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下宫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控制价284438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2844388元,下浮K值为10%,发包价为2559949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0000元);
3.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二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l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江县下宫镇
邮 编:3505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
邮 编:3505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015744333
监督单位:连江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1-629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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