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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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965,07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浦北县县城物流集散中心项目一期(二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816001 三、招标人: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北县县城浦清高速入口旁 联系人:劳海燕,联系电话:0777-8215578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0楼 联系人:庞川云、刘湘灵、伍毅菲,联系电话:0771-223108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六、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七、更正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2.1.1(1)更正为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6(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6)。 2.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14.1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后,按浦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要求送财政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经评审后的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系数(中标价/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实际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更正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后,(施工图预算编制是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编制,不是按投标报价编制,)按浦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要求送财政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经评审后的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系数(中标价/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 3.图纸已于2024年9月20日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本项目开、截标时间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并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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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