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一分部机械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21.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1-05262
预算金额52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十五批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1-0526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十五批次
2.3 招标内容:
2.4 交付方式:由投标人组织运输。
2.5 收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2.6 设备入场日期:按招标人要求入场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租赁设备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
2.8 验收标准:招标人对租赁设备安全、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招标人对租赁设备质量核对,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投标人应当及时完成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9 付款方式:按现场施工进度,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分期付款。
2.10 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总价限价:5213166.01元(大写:伍佰贰拾壹万叁仟壹佰陆拾陆元零壹分)。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9%)。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②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及食宿。(本次招标以双班为控制价,根据实际使用单班和双班时间,据实结算。)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4近三年(2021年0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 平台”)注册并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 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6.3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 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6.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邮 编: 15303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8324687556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监督部门电话: 0451-51157010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十五批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1-0526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十五批次
2.3 招标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划量 | 单位 | 租赁时长(月)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计(元) |
1 | 双班 挖掘机 | 斗容3.5m3 | 3 | 台 | 5 | 144053.5 | 2160802.5 |
2 | 双班 挖掘机 | 斗容1.6m3/35t | 5 | 台 | 7 | 62796.11 | 2197863.85 |
3 | 挖掘机 | 斗容1.2m3/21t | 2 | 台 | 7 | 38097.09 | 533359.26 |
4 | 双班 装载机 | ZL50 | 2 | 台 | 7 | 22938.6 | 321140.4 |
总价限价 | 5213166.01 | ||||||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9%)含进出场费。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②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及食宿。(本次招标以双班为控制价,根据实际使用单班和双班时间,据实结算。) |
2.4 交付方式:由投标人组织运输。
2.5 收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2.6 设备入场日期:按招标人要求入场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租赁设备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
2.8 验收标准:招标人对租赁设备安全、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招标人对租赁设备质量核对,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投标人应当及时完成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9 付款方式:按现场施工进度,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分期付款。
2.10 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总价限价:5213166.01元(大写:伍佰贰拾壹万叁仟壹佰陆拾陆元零壹分)。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9%)。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②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及食宿。(本次招标以双班为控制价,根据实际使用单班和双班时间,据实结算。)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4近三年(2021年0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 平台”)注册并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 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6.3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 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6.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邮 编: 15303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8324687556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监督部门电话: 0451-511570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