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15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岚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糜燕028-8125651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115

二、项目名称:2023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地利聚和7号棚7-1 2,50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农佰优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69号/-1-2幢4层4369号 2,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2023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蔬菜、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1.肉禽类: 1)肉类:猪肉、禽肉每批产品可以溯源,猪肉应来自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厂、点),猪肉、禽肉每批次应当附有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函)。 2)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体色鲜明、体表光滑、大小基本统一。 3)禽蛋: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打开后蛋黄不破裂并带韧性,蛋白不浑浊。禽蛋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可以溯源,禽蛋的供体应检疫合格(提供承诺函)。 2.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 1)所有水果应具有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2)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1)供应商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 2)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时按需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产品形态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4)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干净、完整,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根茎类蔬菜净菜率不低于70%,瓜果类净菜率不低于75%,绿叶类净菜率不低于90%,鲜菌类净菜率不低于95%。 4.粮食类(面粉及面制品、大米等) 1)大米: (1)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2)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产品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4)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5)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25KG/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面粉: (1)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2)产品标准: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标准执行。 (3)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4)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食用油类(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等) 1)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 2)产品标准符合:成品食用油为非转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或最新标准)的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严禁配送时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食用油。 6.干杂、调味品类 1)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 2)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3)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4)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5)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或国家最新标准。 6)豆瓣执行标准:地方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7)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8)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7.其他未列明类 本采购文件暂未列明的物资(如:一次性餐具、打包袋、洗洁精、抹布等消耗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供应商进行供应及配送。 8.其他要求 1)国家有出台新的标准的,以新的标准为准,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个别产品需要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0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农佰优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2023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蔬菜、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1.肉禽类: 1)肉类:猪肉、禽肉每批产品可以溯源,猪肉应来自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厂、点),猪肉、禽肉每批次应当附有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函)。 2)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体色鲜明、体表光滑、大小基本统一。 3)禽蛋: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打开后蛋黄不破裂并带韧性,蛋白不浑浊。禽蛋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可以溯源,禽蛋的供体应检疫合格(提供承诺函)。 2.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 1)所有水果应具有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2)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1)供应商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 2)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时按需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产品形态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4)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干净、完整,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根茎类蔬菜净菜率不低于70%,瓜果类净菜率不低于75%,绿叶类净菜率不低于90%,鲜菌类净菜率不低于95%。 4.粮食类(面粉及面制品、大米等) 1)大米: (1)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2)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产品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4)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5)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25KG/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面粉: (1)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2)产品标准: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标准执行。 (3)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4)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食用油类(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等) 1)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 2)产品标准符合:成品食用油为非转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或最新标准)的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严禁配送时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食用油。 6.干杂、调味品类 1)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 2)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3)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4)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5)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或国家最新标准。 6)豆瓣执行标准:地方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7)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8)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7.其他未列明类 本采购文件暂未列明的物资(如:一次性餐具、打包袋、洗洁精、抹布等消耗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供应商进行供应及配送。 8.其他要求 1)国家有出台新的标准的,以新的标准为准,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个别产品需要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大成高琼茹吴建明杜长明佘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按折扣率填写报价,故供应商投标报价以此处报价为准

包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报价:折扣率88%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农佰优食品有限公司 报价:折扣率92%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米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报价:折扣率82% 

包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农佰优食品有限公司  报价:折扣率90%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绿源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报价:折扣率83%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三联家禽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折扣率88% 

无效投标供应商:

包一:

乐山吉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因:资格证明材料中未提供有效财务证明材料

四川九洲昌隆农业有限公司 原因:资格证明材料中未提供有效财务证明材料

包二:

乐山吉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因:资格证明材料中未提供有效财务证明材料

四川九洲昌隆农业有限公司 原因:资格证明材料中未提供有效财务证明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下街67号

联系方式:028-81256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岚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12层1218号

联系方式:028-81256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糜燕

电话:028-81256515

四川中泽岚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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