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宣汉片区医贸园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7425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25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宣汉片区医贸园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宣汉片区医贸园建设项目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宣汉片区医贸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宣汉县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7-511722-23-01-287551】FGQB-02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宣汉县发改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宣汉县中润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达州市宣汉县蒲江街道办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医疗综合楼七栋、地下停车场工程等,建筑面积94740m2;地下停车场工程等共计24500m2; 配套建设园区内道路约2.1km,广场及人行道面积5000m2,绿化及景观面积36300m2,另配套建设水、电、气管网等设施。

2.4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74257.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国内贷款+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7425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0-10房屋建筑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5%(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及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附带二维码的登记证书)和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附证书和注册在本单位截图),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须为100分;2、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2022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2022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宣汉县中润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址:

编:

人:王先生

话:0818-5214777

真:

2022年12月2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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