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双安镇廖家河村道路完善修复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8.5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HT-紫阳县-2024-00366
二、合同名称:双安镇廖家河村道路完善修复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紫阳县-2024-00534
四、项目名称:双安镇廖家河村道路完善修复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双安镇街道
联系方式:13659158789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中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域澜庭 4 幢 1 单元 15 层 1504 号
联系方式:137091535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修复水毁路面294m、路肩墙680m,更换管涵2处。 | 1(项) | ¥385,650.00 | ¥385,650.00 | 1.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以及陕西省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2.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3.承包方必须按照招标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4.本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供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应具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经发包方人员认定后方可使用;5.各工序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及时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6.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 |
合同金额: 385,6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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