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招标公告
物业费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ctzx-2024-173号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赵群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梁连馨022-6527085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1
公告正文
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 三方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x-2024-173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 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据实 结算,招标人为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三 方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三 方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海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第三 方法务团队追缴物业费事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须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2或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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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叨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相关证明); 6.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 5982号副598号(城市建设集 团)一楼 D104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 5982 号副598号(城市建设集团)一楼D110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 5982号副598号(城市建设集团)一楼D110室 七、其他 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 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等内容)3、报名 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清晰)。招标方将对投标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投标 人方能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汉瀛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开发区化工西街38号 联系人:赵群 电 话:022-65270851 电子邮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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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路136号 联系人: 梁连馨 电 话: 022-65270851 电子邮件: chengtouzixu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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