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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黎里镇芦墟芦莘公路东侧3-206(雅园小区)的不动产(包含16#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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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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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黎里镇芦墟芦莘公路东侧3-206(雅园小区)的不动产(包含16#车库)拍卖的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1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于2022年08月01日10时至2022年08月0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拍卖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黎里镇芦墟芦莘公路东侧3-206(雅园小区)的不动产(包含16#车库),房产证号: 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2242号,建筑面积:100.17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

注: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含苏州市区、太仓市、昆山市)(下同)内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第1套住房的,应提供竞拍人本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2)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含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住房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苏州市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6.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 ,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税款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

起拍价:1015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以直接来我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司法网拍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和看样服务,超出委托事务范围的均由该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统一看样报名截止日期为开拍前5个工作日,请自行联系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润资产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与法院无关。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当在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裁定过户转移之后十五日内按要求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若被执行人逾期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将由我院向吴江区税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吴江区税务局协助开具相应发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62284004074013057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共同共有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时,明确是否有共同共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按份共有人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办理登记和委托手续,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0512-6349384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

中国银行联系方式:朱秋雄:15806256677,吴冬丽:1377165961

苏州银行联系方式:杨经理13812718289,王经理15995563856

上海银行:叶经理15962691295

华夏银行:徐经理13915550942

住房置业担保:周琰0512-80780860(期间担保咨询)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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