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贩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比选公告
金额
42.7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10231
项目名称: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贩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东至鄞梅新村,南至牌门头溪坑,西至梅溪,北至横倪路。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29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72平方米(住宅面积65300平方米,共580户,自行车棚面积525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7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50平方米,容积率1.71,建筑密度21.28%,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707位,其中地上212车位、地下495车位(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项目总预算: 55304.40万元
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收到项目基础资料后30天内完成鄞江镇梅园村应家贩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279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3% ,上限:46%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下浮率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3 09:34 至 2023-11-15 09:3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水土保持编制等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7914884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10231
项目名称: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贩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东至鄞梅新村,南至牌门头溪坑,西至梅溪,北至横倪路。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29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72平方米(住宅面积65300平方米,共580户,自行车棚面积525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7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50平方米,容积率1.71,建筑密度21.28%,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707位,其中地上212车位、地下495车位(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项目总预算: 55304.40万元
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收到项目基础资料后30天内完成鄞江镇梅园村应家贩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279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3% ,上限:46%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下浮率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3 09:34 至 2023-11-15 09:3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水土保持编制等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7914884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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