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白村、前张村)道路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4.1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70
预算金额184.12万元
招标公司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15539733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9-601522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白村、前张村)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70 | |||||||||||||||
2、项目名称: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白村、前张村)道路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41,255.49元 | |||||||||||||||
最高限价:1841255.4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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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个 包。主要对白村主干道铺设柏油路面,全长1486.17米,宽度4.5-6.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厚5公分,前张村主干道铺设柏油路面,全长2007米,宽度5-12.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厚5公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7)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8)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70;采购编号: 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53号 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G310与镇南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00米 | |||||||||||||||
联系人:秦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97332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号楼1002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1522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15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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