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11: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 ||
行政区域 | 渭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1: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渭南市政府西配楼一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新洲光sohoA座805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工、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2053595/18791337953 |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城县古徵街七路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68696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新洲光 sohoA 座 805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2053595 |
项目概况
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新洲光sohoA座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00688
项目名称: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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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澄城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新洲光sohoA座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渭南市政府西配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渭南市政府西配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投标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本项目具体事宜可向本公司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七路南
联系方式:0913-6869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新洲光 sohoA 座 805 室
联系方式:0913-205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王工
电话:0913-2053595/18791337953
陕西金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