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院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132362498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复【2020】36号文、金发改投资复【2020】49号文、金发改投资复【2021】8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东路南侧,文明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要求对黎城卫生院及配套公共设施进行整体及详细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实行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期图纸修改、变更等内容;施工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上(不含成品空调设备、成品家具、外部强电接入、不含装饰装修、专业设计)应完成的所有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并保证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2.1.3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要求:360日历天,具体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决算审计结束为止(两者时间以长者为准)。
2.1.4招标控制价:72万元。
2.1.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1.6付款方式:完成所有主体工程出正负零后支付合同价的 10%;完成所有主体工程一半高度后支付合同价的 20%;完成所有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20%;完成所有附属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15%;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20%;档案移交发包人和城建档案馆后支付合同价的 5%,审计局审计结束、档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
(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管理(含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前期报批手续、勘察,设计管理、各类专项评估咨询管理、编制工程月度报表、组织三通一平、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所有阶段需开展的项目)、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管理。1)负责项目总控与进度统筹工作、现场综合协调工作、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关键参建单位履约考核体系和制度;2)负责编制项目后续设计各阶段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要求;负责组织有关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参与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及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确定项目绿化方案及其他相关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3)负责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编制或审核各类合同,协助业主各类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索赔等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合同风险;4)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各单项施工企业、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安装单位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5)代表业主与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6)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7)负责进行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8)制定项目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相应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9)对项目建设管理拟采用的新技术进行策划,如 BIM 技术应用;10)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 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编制项目后续设计各阶段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要求;负责组织有关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及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确定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3)施工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管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不做要求。
 
3.4总监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淮安市内不超过二个项目在监工程,不得在淮安市外有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企业承诺书);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项目管理(含监理)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近二年内(具体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两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以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③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⑤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⑥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3.7特殊说明事项
3.7.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7.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7.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3.7.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远程电子评标,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5.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4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支付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4 月 7日9时30分00秒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 金湖县
联系人:韩院长
联系电话:15050544169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236249845
9.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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