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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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9月19日,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及编制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据《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充分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洲湾创业路6号1号楼102室,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8′8.965″;北纬:23°2′24.84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690m2,建筑面积6690m2。主要从事米粉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米粉5144.8783吨。主要设备有:提升机1台、洗米淘砂槽1台、泡米桶4台、磨浆机4台、抽浆泵2台、浆桶2个、脱水机2台、碎粉机1台、输送机1台、混合机1台、打匀桶2台、出条机1台、出丝机1台、出丝输送网1台、切丝机1条、切丝输送网1台、凉丝房1间、压丝机5台、松丝带1条、定型蒸粉线1条、米粉输送网1条、自动干燥房1间、包装输送带1条、天然气锅炉1台。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06月委托东莞市中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22】8013号。
项目于2023年07月1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MABQPQ1393001Q,有效期至2028年07月11日。
项目于2023年06月动工,2023年7月24日完成建设,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随后项目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期为半年),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项目全厂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核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8013号)、《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分为洗米废水、过滤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其中洗米废水、过滤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主要处理工艺为污水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混凝沉淀池→清水池→污泥池。产生的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排水量全部回用于厂内绿化和员工冲厕。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使用的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颗粒物)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废气由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输粉、混合工序过程均会逸散出少量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和食品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项目设置抽风装置对池体加强通风换气,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对各池子实施加盖处理,由压滤机对污泥进行压滤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对食品加工车间采取加强通排风措施。

(三)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为防止噪声污染周围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每天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项目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米渣、废滤布、布袋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污泥。项目设有个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北侧,面积为50m2,均设置防雨防漏措施,一般固废分类摆放和做好相关标识。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已签订一般固废转移合同。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废水排放口已按照要求设置,并设置废水排放口标识牌,标明排污单位,污染物种类等信息。
项目废气排放口已按照要求设置,并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牌,标明排污单位,污染物种类等信息。项目废气已按照规范设置采样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洗米废水、过滤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重点工作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要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
食品加工及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的要求。
输粉、混合工序逸散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每天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体废物已和资质单位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定期收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项目验收监测报告(DQ-2023080922)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有关“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符合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合理生产布局,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二)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建设和投产。
(三)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附件1: 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公示.pdf 1.2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2: 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427.2 KB , 下载次数1
附件3: 东莞市升东顺食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4.7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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