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奎屯市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项目30000m3LNG储罐及装卸车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1-zb053
预算金额603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699155775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鹏涛15509920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1-ZB053
项目名称:奎屯市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项目30000m3LNG储罐及装卸车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30万元(陆仟零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6030万元(陆仟零叁拾万元整)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64.99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建设1套50×104m3(0℃,0.101325MPa·A)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和1套4×104m3/h的LNG气化装置,建设1座库容30000 m3的LNG常压储罐及配套公辅设施。提供LNG液化工艺生产装置(包括过滤调压系统、脱酸性气系统,脱水脱汞脱烃系统,深冷液化系统,冷剂及重烃储存系统,导热油系统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本项目采购30000m3LNG储罐及装卸车撬。
提供设备供应、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单项试车、联合试车及开车阶段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培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供货及安装期限:现场基础交付后12个月,实际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质保期:质保期投产运行后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工业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2023年07月-2023年09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应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在以上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彩色扫描件,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入《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主要业绩表(加盖公章)。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4.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 2023年12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
(1)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1269748275@qq.com),资料齐全后锦业公司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2)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3.3获取地点: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市北京西路14号6楼)
3.4报名费及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3.5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汇入以下账户(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开户名称: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65009010002776691
税 号:91654003MA78KCYK9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北京西路支行
电  话:0992-3332177
(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奎屯红源益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东亭苑社区南环东路以南、哈密街以东
联系方式:1869915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联系方式:15509920001
项目联系人:任鹏涛
邮箱地址:1269748275@qq.com
  
                                                                                           奎屯红源益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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