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21C0009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智能语音督察子系统智能督察技战模型模块数据对接服务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应用培训网上督察门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数据督察模型子系统功能模块深化应用语音采集设备智能语音督察模块机柜链路n100M的VPN录音采集设备支持触发式实时语音采集标准模板辅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项目开发总结报告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操作手册用户手册技术后援支持免费质量服务软件源代码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运维服务费技术支持服务定期巡检异常处理系统保障服务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免费维护调研数据交换业务培训数据接口工作协调系统操作系统维护技术管理总体设计平台需求分析一键登入逻辑架构设计部署设计关联设计业务流程图系统对接警务云大数据平台接口开发接口对接云从语音服务统一认证平台网上督察平台4G执法记录仪服务运维维护运维培训运维升级配置运维公安网上督察执法监督管理智能语音模块软件测试问题管理模块预警数据一键下发协同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警务联动大数据实战应用基于概念解析网上督察系统网上督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批发业建筑业工业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传输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c2200460697af
预算金额200.00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冯小勇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钟若仪
中标公司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21C0009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21C00094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C2200460697AF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2号01幢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 1,2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 | 在2020年已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系统一期的基础上拓展功能模块及深化应用 | 智能语音督察子系统、智能督察技战模型以及对接服务的建设 | 采购合同签订后的4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培训,以及项目试运行,并完成项目验收 | 遵循国家、地方及公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忠平 蔡江伟 阎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6744.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冯小勇
采购人电话:023-68378053
采购人地址: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若仪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若仪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十、附件
磋商-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 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终审稿).doc
磋商-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 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终审稿).doc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200460697AF项目号:21C00094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
六、其它有关规定-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
三、服务及质量需求-5-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5-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八、其他-4-七、联系方式-4-
五、其他-8-四、免费保修期-7-三、付款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四、采购终止-17-三、无效响应-17-二、评审标准-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五、成交通知-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三、磋商要求-1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一、磋商费用-18-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3-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十、项目验收-22-九、签订合同-21-八、交易服务费-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1-
五、其他资料-3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1-三、商务部分-29-二、服务部分-27-一、经济部分-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3.5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最高限价(万元)\n | \n成交供应商数量(名)\n | \n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
\n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n | \n123.5\n | \n1\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4: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4:00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六、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七、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或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彭晓玲吴荐(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6号传真:023-68378053电话:023-68378053联系人:冯小勇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八、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电话:023-67118096
(三)服务标准:遵循国家、地方及公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二)服务要求:智能语音督察子系统、智能督察技战模型以及对接服务的建设。(一)服务范围:在2020年已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系统一期的基础上拓展功能模块及深化应用。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数量/单位\n | \n备注\n |
\n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n | \n1项\n | \n |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警综平台微服务开发要求》,供应商需提供1台基于新一代公安网部署的机柜及带宽不低于100M的VPN(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同时提供10套语音采集设备。具体参数如下:(二)硬件需求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一期项目已完成网上督察门户、语音督察子系统、大数据督察模型子系统等建设内容。本期项目是在已建的“大数据+网上督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建设,内容包括:智能语音督察模块、智能督察技战模型模块。(一)软件需求三、服务及质量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模块\n | \n内容描述\n |
\n1\n | \n智能语音\n督察模块\n | \n依托分局一期已建设的语音督察,扩展汇聚4G执法记录仪音频数据,利用语音识别、情感分析服务,实现对基层所对和窗口服务单位电话语音、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动态监测,掌握民警在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等电话时是否存在有警不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粗暴、出警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情况,开展“云上”语音督察。\n |
\n2\n | \n智能督察技战模型模块\n | \n依托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云大数据中心和建模平台,围绕高新分局实战需要,借助大数据、云技术等先进手段,以各个部门、警种的在履职过程中与警务督察相关的执法办案、车驾管、户政等数据为基础,扩展搭建行政管理技战法、“取保候审”执行规范化技战法、交通违法技战法、民警涉黄赌毒技战法4个智能督察技战模型,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为监测依据,制定业务规则,分析数据规律,搭配多种运算逻辑,对海量业务数据定点深挖、跨库碰撞、定时检索、智能甄别,及时发现单个数据源中无法发现的问题,增强网上督察工作的主动性,提升网上督察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警务督察效能。\n |
\n3\n | \n数据对接服务\n | \n依托高新公安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一期,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数据共享需求,对接警务云大数据平台、云从语音服务、统一认证平台、4G执法记录仪平台、高新公安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和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一体化平台,按需进行数据共享和实时同步。\n |
\n序号\n | \n名称\n | \n配置规格\n | \n数量\n |
\n1\n | \n机柜\n | \n42U;4000W;\n | \n1台\n |
\n2\n | \n链路\n | \n100M的VPN\n | \n/\n |
\n3\n | \n录音采集设备\n | \n支持触发式实时语音采集,并将采集语音存储后上传至集成系统。\n | \n10套\n |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培训是系统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应用期间,供应商需要面向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人员等不同群体提供系统化、定制化和有针对性的培训。软件培训由供应商面向分局层级和基层所队,提供标准课程或专项课程培训服务,应包括系统管理应用培训和业务操作培训。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项目验收前,供应商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系统操作、系统维护及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并提供使用手册。培训的语言为中文。培训资料采用中文进行书写。※(四)应用培训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项目(二期)建设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为保证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地进行实施,必须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一方面要从组织上进行落实,成立强有力的项目领导小组和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队伍;另一方面要制定严格的时间进度表,明确各里程碑时间。同时,还要制定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包括标准模板、文档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等,以指导项目的顺利实施。(三)实施要求
1.完成采购文件、合同中全部建设内容后,系统应进行至少为期10天的试运行。(三)验收方式:(二)交货地点: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6号。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期交货,每延期1天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延期30天仍未完成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后的4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培训,以及项目试运行,并完成项目验收。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3)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2)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1)项目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4.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验收的资料有:3.验收标准主要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对软件的各项功能,以实际应用效果为标准进行全部的核查。2.试运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提出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技术文档及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7)《用户验收报告》。(6)项目开发总结报告;(5)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4)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操作手册、用户手册;
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本项目免费维护期不低于2年,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质量服务和技术后援支持:(一)产品质量保证期四、免费保修期(二)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总金额的100%;(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免费维保期满后,如无合同约定扣减事项,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三、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免费维护期内,对承建系统提供免费质量服务和技术后援支持:(二)售后服务要求4.项目建设完成后,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软件源代码、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以及用户手册。3.免费维护期结束后,提供运维服务费。2.提供每周5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1.系统投入运行后,需安排至少1名专职服务工程师进行运维服务。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异常处理、各外部接入系统保障服务等。
(2)免费维护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1)免费维护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免费维护期外服务要求(3)成交供应商应能及时响应和解决系统故障,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立即响应;出现严重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要立即到达现场,出现一般故障系统仍能运行时,要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故障的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期间如不能修复,必须在48小内提供应急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2)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能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异常处理、各外部接入系统保障服务等。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软件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进行修改完善,直到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再进行项目验收,造成的误期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维保期按照由此产生的时间顺延。(一)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调研、开发、安装、测试、调试平台系列软件及数据交换、业务培训、数据接口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工作协调及人员协助。五、其他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项目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系统操作、系统维护及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并提供使用手册。培训的语言为中文。培训资料采用中文进行书写。(三)培训要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检查因素\n | \n检查内容\n |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n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无\n |
\n(二)\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n |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n | \n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响应方案\n | \n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n |
\n2\n | \n完整性审查\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响应程度审查\n | \n实质性响应\n | \n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n |
\n3\n | \n响应程度审查\n | \n磋商有效期\n | \n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n |
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因素及权值\n | \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说明\n |
\n1\n | \n磋商报价\n(10%)\n | \n10\n | \n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n | \n |
\n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n |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总体设计16分\n | \n1.清晰的描述设计原则,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2.提供完善的平台需求分析,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实现各子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一键登入的方案情况,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1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3.提供完善的逻辑架构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4.提供完善的部署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5.提供完善的关联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6.提供完善的业务流程图,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7.提供完善的技术路线,思路清晰、完整、先进,具有可行性,技术路线先进、可行、软件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提供方案\n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详细设计8分\n | \n1.供应商根据智能语音督察模块,提供详细功能描述、业务流程、系统功能或原型截图。\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情况,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4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1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2.供应商根据智能督察技战模型提供详细功能描述、业务流程、系统功能或原型截图。\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情况,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4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1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 | \n提供方案\n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智能督察技战模型设计12分\n | \n1.供应商按照行政管理技战法详细分析实现逻辑并列出数据资源清单。\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0.5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2.供应商按照“取保候审”执法规范化技战法详细分析实现逻辑并列出数据资源清单。\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0.5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3.供应商按照交通违法技战法详细分析实现逻辑并列出数据资源清单。\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0.5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4.供应商按照民警涉黄赌毒技战法详细分析实现逻辑并列出数据资源清单。\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n(2)阐述较详尽、较合理、描述较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0.5分。\n(4)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 | \n提供方案\n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系统对接方案10分\n | \n1.供应商需提供警务云大数据平台的接口开发详细设计思路,详细分析接口数据结构和接口对接方案。\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2.供应商需提供云从语音服务的接口开发详细设计思路,详细分析接口数据结构和接口对接方案。\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3.供应商需提供统一认证平台的接口开发详细设计思路,详细分析接口数据结构和接口对接方案。\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4.供应商需提供高新区公安分局大数据+网上督察平台一期的接口开发详细设计思路,详细分析接口数据结构和接口对接方案。\n(1)响应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5.供应商需提供4G执法记录仪平台的接口开发详细设计思路,详细分析接口数据结构和接口对接方案。\n(1)响应采购文件,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提供方案\n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项目实施2分\n | \n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实施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施工工具齐全,实施进度控制科学规范,有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文档管理措施等。\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2分; \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 | \n提供方案\n |
\n2\n | \n服务部分\n(51%)\n | \n售后服务3分\n | \n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按照服务保障体系、服务运维、维护运维、培训运维、升级配置运维五项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方案。\n1.阐述详尽、合理、描述完整、可行的得3分; \n2.阐述一般、描述不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分;\n3.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n | \n提供方案\n |
\n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n | ||||
\n3\n | \n商务部分(39%)\n | \n供应商开发能力24分\n | \n1.本项目为大数据+网上督察实战应用,供应商具有公安网上督察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n2.本项目技战法模型涉及执法规范化业务,供应商具有执法监督管理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n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能语音模块建设,供应商具有智能语音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n4.本项目重要建设内容问题管理模块实现了预警数据一键下发后在业务部门间的业务流转,供应商具有协同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警务联动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n5.本项目为大数据+网上督察预警模型的具体实现,供应商具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n6.为保证系统的易用性和灵活性,供应商提供具有基于概念解析的业务一体化平台类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测试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4分,未提供不得分。\n | \n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 |
\n3\n | \n商务部分(39%)\n | \n项目人员配置3分\n | \n1.供应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多2分,未提供不得分。\n2.供应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n | \n提供供应商为相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2年任一月)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此项不得分。 \n |
\n3\n | \n商务部分(39%)\n | \n供应商业绩12分\n | \n1.供应商提供2020 年 1 月 1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网上督察系统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分,最高2分。\n2.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网上督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或模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n3.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业务协同平台类建设经验,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 2分。\n | \n提供项目建设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份合同不重复计分。 \n |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类型\n成交金额(万元)\n | \n货物采购\n | \n服务采购\n | \n工程采购\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200\n | \n1.1%\n | \n0.8%\n | \n0.7%\n |
\n200-500\n | \n1.08%\n | \n0.78%\n | \n0.69%\n |
\n500-1000\n | \n0.76%\n | \n0.43%\n | \n0.52%\n |
\n1000-5000\n | \n0.45%\n | \n0.23%\n | \n0.32%\n |
\n5000-10000\n | \n0.23%\n | \n0.09%\n | \n0.18%\n |
\n10000-100000\n | \n0.045%\n | \n0.045%\n | \n0.045%\n |
\n1000000以上\n | \n0.009%\n | \n0.009%\n | \n0.009%\n |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磋商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综合单价\n | \n总价\n | \n服务时间\n | \n服务地点\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合计人民币(小写):\n | ||||||
\n合计人民币(大写):\n | ||||||
\n一、服务要求\n | ||||||
\n二、考核方式\n | ||||||
\n三、付款方式:\n | ||||||
\n四、履约保证金:\n | ||||||
\n五、违约责任:\n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n | ||||||
\n六、其他约定事项:\n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n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n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n4.其他:\n | ||||||
\n需方:\n地址:\n联系电话:\n授权代表:\n | \n供方:\n地址:\n电话:\n传真:\n开户银行:\n账号:\n授权代表:\n(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n | |||||
\n备注:\n |
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如果有)\n | \n制造商(如果有)\n | \n生产地(如果有)\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人工费\n | \n | \n | \n | \n/\n | \n | \n |
\n9\n | \n运输费\n | \n | \n | \n | \n/\n | \n | \n |
\n10\n | \n其他费用\n | \n | \n | \n | \n/\n | \n | \n |
\n11\n | \n……\n | \n | \n | \n | \n/\n | \n | \n |
\n12\n | \n总计\n | \n |
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服务需求\n | \n响应情况\n | \n差异说明\n |
\n | \n | \n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商务需求\n | \n响应情况\n | \n偏离说明\n |
\n | \n | \n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