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3
石头镇丁汝昌故居修复EPC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头镇丁汝昌故居修复EPC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2022ANNBZ0058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2月03日
石头镇丁汝昌故居修复EPC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鼎金大厦1701室
中标费率:2.10%
保证金形式:保证保险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人:钟主任
联系方式:8255213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87388387
公示期: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873883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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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石头镇丁汝昌故居修复EPC监理项目(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