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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现场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9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hx202401
预算金额25.93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老师187286185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现场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28:1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现场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HX202401

2.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现场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体育馆。

4.最高控制价:¥25932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叁佰贰拾叁元整),此价格不含税,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控制价。

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4126日至2024年129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一)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609室)。

(二)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转款凭证;

(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

2.供应商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报名费”;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竞争性磋商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保证金¥2500(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应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4年1月29日12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前锋区2024年春节团拜会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291500

2.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鑫鸿集团1106办公室。

七、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

2.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5.项目相关方案;

6.密封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上述1-5项资料,然后封于密封袋后递交,密封袋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报价表由供应商现场提交。

九、中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代理服务费: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下浮2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十一、付款方式

1.采购人凭中选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实际开票税额据实结算)及请款资料支付服务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活动设施设备拆除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十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提交时间:中选供应商在中选后按照中选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保函。

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项目完工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选供应商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39 8040 3319

采购代理: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609室

联系电话:贺老师

联系电话:187 2861 8592

十四、其它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我公司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鑫鸿集团网站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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