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3年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卓女士186744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188672672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的委托,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3年零售终端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3年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1.2最高投标限价:分两个包。
包号
类型
金额
备注
包1
广告制作
按单价报价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包2
推烟器
171500.00元
(单边推烟器2.70元/个,共45000个,常规标签盒0.20元/个,250000个)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3.1服务期限:签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3.2采购内容:广告制作及推烟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5实施地点:张家界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2.6 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形;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4)投标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行为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纳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不在拒绝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内,在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上述对象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监察机关等机构查实在获取本项目中标资格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提供资料中被查证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期限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查询结果网页或完整截图须体现日期及查询对象名称、上述相关内容,打印后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已移出、退出上述名录或修复信用的,视为合格,但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  07  月 13  日至2023年 0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需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规定:
4.1投标截止:2023年 08 月 02 日 09 时00 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23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4.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会议室)。
4.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保证金汇至: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银行帐号:4305 0174 6586 0000 113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且住岗烟草新城
联系人:卓女士
电话:18674415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18867267291
邮箱:1448271334@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