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电视高清化改造虚拟演播合成系统项目及电视高清化改造4K高清导播切换录播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2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sh[gk]2019001
预算金额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郑华娟18606025579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乙方广州索科影视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SH[GK]2019001福清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电视高清化改造虚拟演播合成系统项目及电视高清化改造4K高清导播切换录播系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91099 其他电视设备 其他电视设备 1 国内 263000 263000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263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整(¥26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广播电视大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运输方式: 根据货物需求 , 发货前按照设备列出清单事先通知甲方,货物按照上述清单分箱包装,每箱有装箱单。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2安装要求:根据甲方指定安装地点。乙方派遣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及工程监督。根据勘察情况及标书要求进行科学的设计施工拓扑图纸及施工方案等,经甲方组织小组讨论后;符合技术规范。经甲方同意后开始施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所供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②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设备清点验收。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并安装到位。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第三步:试运行。系统设备试运行中,乙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系统交付甲方使用后。由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系统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0 合同签订日期30日内支付
2 80 到货安装并通过总体验收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一年的基础上再增加三年,一共四年。

10、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及为乙方实施项目提供施工必备条件。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因甲方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付款延误超过30日,乙方有权取消合同,索回已安装设备,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产品交给甲方,如交货不及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尽可能提供高于合同技术要求的替代产品,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所有招投标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实施项目并确保系统准时开通运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按期开通或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从规定开通日起计,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索回前期所付金额及上述违约金。 (非系统设备不适用) (4)数量差异 如果发现货物数量差异,乙方将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补发缺货或更换。 (5)质量差异 ①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有质量缺陷,甲方将以国家认定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并保留索赔权利。 ②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10日之内未能予以答复,索赔将被视为被乙方接受,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安装、调试和培训。乙方(或由产品厂家)负责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中; (2)本项目是一个完整的虚拟演播室项目,系统视音频必须保持同步无延时。 (3)技术服务条款: (3.1)三维模板设计软件要求: (3.1.1)系统要求高效便捷的系统工作流程,软件界面人性化设 计、拖来应用模式操作简便、快捷。 (3.1.2)系统必须是全功能真三维制作空间,可以任意对场景中任何物件进行各种制作及修改操作。 (3.1.3)简易的动态数据库连接制作及管理,实时生成数据可视化(柱状图、饼状图等)图形。 (3.1.4)强大的预制功能,包括预制物件动画组、预制材质、贴图、路径等。 (3.1.5)支持脚本,关联逻辑判断。 (3.1.6)系统具备内置全高清扣键功能。 (3.1.7)系统支持实景无轨自由穿插虚拟空间。 (3.1.8)系统能直接套用和播放视频列表及PPT,PPTX演示档案。 (3.2)、播出控制软件功能要求: (3.2.1) 支持多种播控模式,如自动、手动热键式、热键触发、手动/自动循环播控等。 (3.2.2)支持多种外部文本,串连单及数据通讯接口, 播出数据内容可实时更新, 如TXT, RTF,DOC,DOCX,XLS,XLSX,PPT,PPTX,HTML,MOS,XML等。 (3.2.3)支持海量实时资讯播出,如财经,天气,赛马数据,网络微信,微博,面书等资讯,并提供内容过滤和修改功能。 (3.2.4)强大的预览功能、实时预览待播条目。 (3.2.5)系统必须采用制播一体系统设计。 (3.2.6)系统无需连接任何机械跟踪系统。 (3.2.7)系统完全无需购买第三方色键。 (3.2.8)系统必须无需繁复的定位设置。 (3.2.9)提供品牌工作站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提供3C认证。 (3.3)、需提供虚拟演播室所建立的图型数据库云平台服务,可网络访问筛选各种模型,可提供省市台级标准数十余种场景,数百种分类和数千种标签元素。 (3.4)、可以实时下载各种场景及元素,可对其进行修改,并能随机应用于AR前景、大屏、在线包装以及各栏目之间。在不减少功能和转变格式的情况下可相互调用。 (3.5)图型资产云平台服务期五年,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中。 (4)售后服务保证金:乙方将项目总额的5%计 ¥13150 (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并在项目最终验收之前转到甲方指定账号,以保证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在设备最终验收合格12个月之后,系统运行完好,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售后服务保证金给乙方。售后服务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本项目设备保修四年。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乙方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在3小时内作出电话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4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乙方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5)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2人的安装、售后等相关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 (6)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要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 (7)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配件费(包含试剂、耗材、耗品)成本费,并承诺优惠程度,免收人工服务费。 附: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到货后并安装调试,通过设备清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计 ¥52600(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陆佰元整),系统交付甲方使用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项目通过终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计 ¥210400(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零肆佰元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清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乙方:广州索科影视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元洪路广电中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大坪街20号东楼202房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林锡彬
委托代理人:
郑晓辉
委托代理人:
郑华娟
联系方法:15860265667
联系方法:1860602557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滨江东支行
账号: 账号: 12090660521010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