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疏养护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41-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工020-868195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20-891607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清疏养护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41-01
(三) 最高限价:¥5,400,000.00元(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
(四) 项目类别:货物类;
(五) 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格式见《资格声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三)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2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③ 成功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转账回单。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 招标文件: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并由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保证金进行资金监管,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四、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样品递交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
(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岐山村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8681955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柯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47,020-8916075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gzcmex@gzcmex.com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6日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清疏养护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41-01
(三) 最高限价:¥5,400,000.00元(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合计限价(元) | 备注 |
1 | 吸污车 | 辆 | 1 | 1400000 | 1400000 | |
2 | 联合清洗吸污车 | 辆 | 1 | 2100000 | 2100000 | |
3 | 抓斗车 | 辆 | 2 | 450000 | 900000 | |
4 | 市政检修车1及设备 | 辆 | 1 | 252700 | 252700 | |
5 | 市政检修车2及设备 | 辆 | 1 | 238300 | 238300 | |
6 | 市政检修车3及设备 | 辆 | 1 | 250300 | 250300 | |
7 | 市政检修车4及设备 | 辆 | 1 | 258700 | 258700 |
(四) 项目类别:货物类;
(五) 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格式见《资格声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三)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2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③ 成功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转账回单。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 招标文件: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并由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保证金进行资金监管,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四、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样品递交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
(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岐山村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8681955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柯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47,020-8916075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gzcmex@gzcmex.com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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