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信息类交叉学科实验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9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230086-01fg
预算金额9985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科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爱荣025-832868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编号: AJN230086-01F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信息类交叉学科实验楼项目已由工信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信息类交叉学科实验楼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2]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0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85.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0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85.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 |
2.1.2 建设规模: 项目拟新建信息类交叉学科实验楼,新增建筑面积17030平方米。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14770平方米,主要包括实验室、研究室、设备用房等;地下1层,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主要包括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等。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7030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约49.1米。该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估算为25%。本项目设计规模为中型工程。 | |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9985.00万元 | |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330.00万元 | |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775日历天 | |
2.2 招标范围: | |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概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该项目建设工程各阶段政府报批报建手续所需的设计服务,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所有专业的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招标代理:除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代理以外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聘请评标专家、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以及招投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①编制工程量清单,②编制招标控制价。 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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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为系统固定模板,投标人须满足设计、监理任一项资质。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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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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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17 0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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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 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 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 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 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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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分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 |
6.1、投标报价(32分): | |
6.1.1、投标报价得分(32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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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27分):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等进行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对招标代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5);良(~4.5);中(~4);差(~3.5);无(~0) (5)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对造价咨询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良(~3.6);中(~3.2);差(~2.8);无(~0) (7)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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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
6.3.1、企业类似业绩(3分): (满分3分,限评1项业绩)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 (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打分备注: 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9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目分值的7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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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3分): (满分3分,限评 1 项业绩):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7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 (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打分备注: 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9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目分值的7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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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项目组人员要求(31分): | |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1 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3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所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4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2分,不足5年得1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具有多个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以年限最长的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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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24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1)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25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2)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5 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25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 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 (1)监理项目组成员(5.5分) ①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②岩土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③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④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⑤电气专业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⑥园林专业或园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⑦材料专业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⑧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师)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⑨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⑩安全监理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得 0.5 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2)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满分2分) 招标代理人员2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人。(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3)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满分3分) 造价咨询人员6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0.25 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除外)的加 0.25分/人。(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造价咨询人员执业专业应配置合理,土建专业 3 名、安装专业3 名,缺一人扣 0.5 分。)(满分 3 分) (4)工程设计项目组成员(满分8分) ①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③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④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 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项目组人员要求备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不得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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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信誉、信用(4分): | |
6.5.1、企业荣誉、信用(4):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 1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 0.5 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 0.2 分。本项限评 2 个,满分 2 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组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工程类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得2分,本项限评1个,最多得2分。(工程类相关荣誉称号包括设计行业优秀建筑师(或设计大师),监理行业的优秀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行业优秀造价工程师等。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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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2月24日18时31分到 2023年3月3日18时31分为止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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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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