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qy-cg-202327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建宇15595171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Y-CG-202327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邀请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就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磋商洽谈。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Y-CG-202326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140000.00元,二标段:3600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140000.00元,二标段: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服务点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月3日至 2023 年 11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邮箱:1582478053qq.com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报名不通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龙凤佳苑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13895115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联系方式: 1559517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宇
电话: 15595171019
代理机构: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服务点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龙凤佳苑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13895115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孙建宇 1559517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宇
电 话: 15595171019
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Y-CG-202327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邀请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就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磋商洽谈。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QY-CG-202326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140000.00元,二标段:3600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140000.00元,二标段: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 | 物品名称 | 采购需求 |
一标段 |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 | 政务大厅B平面电子政务外网1条及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城区街道办1个民生服务中心及15个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东塔镇1个民生服务中心及9个村民生服务代办点 |
二标段 |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服务 | 政务大厅A平面电子政务外网1条、政务大厅全光WIFI网络服务、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视频监控传输及基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崇兴镇、郝家桥镇、临河镇、马家滩镇、白土岗乡、梧桐树乡共6个民生服务中心及61个村民生服务代办点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服务点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月3日至 2023 年 11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邮箱:1582478053qq.com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报名不通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龙凤佳苑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13895115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联系方式: 1559517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宇
电话: 15595171019
代理机构: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服务点电子政务外网接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三层用房2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龙凤佳苑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13895115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乾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5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孙建宇 1559517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宇
电 话: 15595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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