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监狱采购电视机等电教设备项目(二次)。
二、项目内容:
1、安徽省阜阳监狱采购电视机等电教设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牌 |
1 |
液晶电视机 |
32寸、4K,不低于1+8GB |
10 |
台 |
海信 创维 TCL(雷鸟) |
2 |
液晶电视机 |
86/85寸、4K,240HZ,不低于4+64GB |
2 |
台 |
|
3 |
液晶电视机 |
100寸、4K,144HZ,不低于4+128GB |
1 |
台 |
(1)招标人推荐产品的品牌、型号并非指定,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其他品牌、型号的设备,但这种替代产品质量上要相当于或优于标注的品牌、型号。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产品替代说明(格式自拟)”和该替代产品优于本次推荐品牌的有效质量证明资料。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如不能有效证明替代产品优于推荐品牌的,不予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投标人所报的品牌质量及品质达不到参考品牌的质量和品质要求,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本项目所推荐的任一品牌产品供货,且投标价不予调整。
2、项目控制价:2.9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满足项目要求。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有)等复印件、报价表加盖公司红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为虚假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普通发票,且发票上的印章与银行开设的对公帐户名一致(只对公转账,不向个人户头转账)。
4、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密封完好,骑缝处盖单位印章。
五、付款方式:货物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壹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供货期:3日历天
七、评审方法:最低价成交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九、成交供应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签订合同。
十、响应文件接收单位:安徽省阜阳监狱办公大楼六楼招标办。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0558-2708628。
安徽省阜阳监狱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