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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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经发审批﹝202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 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_。
2.1.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纬十四路以南,纬十二路以北,经十一路以东,经十二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64962.55m2,地上建筑面积44238.7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170.48m2,配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068.28m2;地下建筑面积20723.79m2,其中地下车库(包含地下汽车库、人防工程、小区设备用房等)。总户数为481户,机动车总停车位421辆。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30960.2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3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__2023____年___5___月___20___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6 月 5 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2025___年____5__月__20___日
2.1.5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配合甲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2)采购部分: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发包人有权确定品牌范围和质量档次。
(3)施工部分: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水、用电)、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检测、法定机构的送审、验收、完工清理直到相关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正常供电、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以及工程使用期间的各类后续服务。(本项目不包含土方工程和绿化工程)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整体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消防维保、绿化养护(如有)、电梯维保等。
(7)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3.4 其他:
3.4.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5 年(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4.2 .(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和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
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担任施工负责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
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具有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还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将以上资料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
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应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
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将带有
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于 2023 年 05 月05日 18:00 时前发送至2322107233@qq.com@qq.com 邮箱,并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其他资料”中。
(7)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
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96 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4.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3.4.4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4.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
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
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证明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为依据,对失信被执行
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
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
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5.2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
3.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
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
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
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
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
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5 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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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 年 4 月19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8时00 分。
4.2.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
4.3.获取方法: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gansu.gov.cn/)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编制工具使用交易通市政房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www.ejiaoyi.vip.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前上传。
5.3 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agency/login.html)。
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950162612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 质证 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 编制于投 标文件第七章“八、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 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www.ggzyjy.gans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地铁商务中心9楼
邮 编:730314
联 系 人:吴国宁
电 话:182********866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新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3号
邮 编:730314
联 系 人:赵振杰
电 话:139********5775
8. 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54850
2023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