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项目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及其伴随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4-00000308
二、报价有效期:2025-03-31
三、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标的名称:安阳项目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及其伴随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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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阀执行机构WK控制器|满足电动执行机构DZW120-24-A00-WK-ZTD10配套使用 | 1 | 台 | 13% | 2024-11-20 00:00:00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中信印染园 | 四川中喻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2 | 电动阀执行机构WK控制器|满足电动执行机构DZW120-24-A00-WK-ZTD10配套使用 | 1 | 台 | 13% | 2024-11-20 00:00:00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中信印染园 | 四川中喻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安阳项目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及其伴随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此次安阳项目电动执行机构采购为前期阀门采购服务的延续,满足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制度编号:B19/Sy-01-2024)第三十二条中(三)点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第三十二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采购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垄断行业或特殊服务项目,无法形成竞争的; (五)已从某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原货物可满足需求且更换其他供应商会 导致大幅延长工作时间,增加成本等情况的,可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 (六)采购为前期工程或服务的延续,或是与前期工程服务密切相关; (七)政府指定品牌采购(含外部项目收入合同约定); (八)依据已审批的标前协议向投标合作方采购; (九)因生产原材料工艺特性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研发项目因技术等原因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三明高中压阀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金明东路901号
八、公示期限: 2024-10-17 至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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