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航两舱保障用品(拖鞋)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温 茜 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
标题 | 厦航两舱保障用品(拖鞋)补充通知 |
厦航两舱保障用品(拖鞋)采购项目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现对【厦航两舱保障用品(拖鞋)】项目编号为:【MFZC24020601】的招标文件修 改,通知如下: 一、修改部分如下: 1、投标文件中对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的第4条、投标要求的7.1.1的有关 封条的要求,封条日期无特别要求。 2、投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招标货物一览表1.需求中关于“商务舱拖鞋颜色同空乘 制服深蓝色”,请各投标人提供样品时,提供相近颜色即可,评标时不做颜色的评判。 3、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中标后提供的产前样须过厦航确认可后,方可生产大货”。 4、招标文件中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中制作工艺(主观项)的评分内容由“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 样鞋的制作工艺:根据样鞋及外包装袋各部位缝制是否平服,线路是否顺直,整齐,牢固,针 码是否均匀,上下线松紧是否适宜,有无跳线、断线,起止针处及袋口回针是否缉牢;同双鞋 鞋底花纹是否一致、颜色及厚度制作程度、logo是否清晰准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质量较差不得分。”修改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样鞋的制作工艺:根据样 鞋及外包装袋各部位缝制是否平服,线路是否顺直,整齐,牢固,针码是否均匀,上下线松紧 是否适宜,有无跳线、断线,起止针处及袋口回针是否缉牢;同双鞋鞋底花纹是否一致及厚度 制作程度、logo是否清晰准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质量较差 不得分。”。 5、招标文件中商务舱拖鞋侧织标改为鞋面刺绣,示意图如下: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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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报名) | 2024-04-10 16:3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04-22 09:00:00 |
开标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 | 2024-04-22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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