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lxzbcg202403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吴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幸梅0901-33864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XZBCG20240329
项目名称: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性磋商采购项目,根据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评分指标及规则入围合格服务商(银行),确定相应额度,服务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开标时资格审查文件为必须条件,如果缺项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投标无效。资金存放银行是指在塔城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资金存放主体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办理资金存放。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参与存放银行应符合下列条件: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投标人;⑵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⑶提交上级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一家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6)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附声明书及相关资料)。(7)依法纳税,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附相关资料);(8)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附相关资料)。(9)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附相关资料)。(10)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
方式:报名现场购买(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财政局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路23号
联系方式:吴鹏:0901-624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轴
联系方式:唐幸梅:0901-3386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幸梅
电 话: 0901-3386467
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XZBCG20240329
项目名称: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塔城地区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性磋商采购项目,根据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评分指标及规则入围合格服务商(银行),确定相应额度,服务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开标时资格审查文件为必须条件,如果缺项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投标无效。资金存放银行是指在塔城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资金存放主体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办理资金存放。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参与存放银行应符合下列条件: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投标人;⑵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⑶提交上级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一家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6)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附声明书及相关资料)。(7)依法纳税,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附相关资料);(8)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附相关资料)。(9)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附相关资料)。(10)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和平区新华路营盘巷1幢2-301
方式:报名现场购买(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华悦旅游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财政局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路23号
联系方式:吴鹏:0901-624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轴
联系方式:唐幸梅:0901-3386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幸梅
电 话: 0901-338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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