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浩辉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0日10时起至2021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的工业房地产。本次拍卖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6811.7M2【权证号码为兰国用(2010)第108-2212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终止日期至2056年6月5日止】、厂区内有2幢有证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4796.26M2(权证号码:090003208、090003269,建筑面积分别为1966.47M2、2829.79M2)、房屋室内外现状固定的装饰装修、无证建筑、简易房等其他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围墙、道路、消防、绿化、给排水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包括可移动的办公设施、机器、家具、电器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二、权益状况:

1、房产登记信息:

所有权人

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

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

序号

权证号码

所在层数/总层数

用途

建筑面积(M2

建筑年份

建筑结构

1

090003208

1-4/4

工业

1966.47

2009

钢筋混凝土结构

2

090003269

1-3/3

工业

2829.79

2011

钢筋混凝土结构

合 计

4796.26

2、土地登记信息:

权证号码

兰国用(2010)第108-2212号

土地使用权人

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

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

用途

工业

权利性质

出让

使用权面积(M2

6811.7

终止日期

至2056年6月5日止

3、拍卖对象厂区内有3幢无证建筑、简易房、钢棚等其他构筑物,估价人员现场实测3幢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90.58平方米,简易房面积合计约为207.71平方米,钢棚面积合计约145.12平方米。

4、抵押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动产权证书号为00058311、00058312,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黄店支行。

5、查封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被兰溪市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建德市人民法院等查封。

6、目前使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部分处于空置状态、部分正常使用中。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情况:

(1)名称: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兰溪市龙达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的工业房地产。

(2)四至:拍卖对象东面及西面均至其他厂区,北面临溪,南面临区间道路。

(3) 面积: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6811.7M2

(4)用途:工业。

(5)形状:形状规则。

(6)地形:地形平坦。

(7)地势:地势与周边道路、厂区齐平。

(8)土壤及地质:没有迹象表明该宗地及周边土地受到过污染,地质条件一般。

(9)土地开发程度:已开发完成至五通一平并投入正常使用。

(10)土地权利性质及土地使用期限: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56年6月5日止。

(11)其他:拍卖对象厂区内已五通一平,环境良好,水、电、卫、讯、绿化、消防设施等基本齐全,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备。厂区内基本为水泥路面,绿化较好,有红枫、杨梅、樟树、桂花树等,厂区内有水井,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拍卖对象厂区四周由砖墙围护,南面有厂区大门,外部道路通达度较好,大门设有厂区铭牌、电动伸缩门等。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序号

权证号码

建筑面积

(M2

建筑物现状描述

1

090003208

1966.47

该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总层数4层,所在第1-4层,建筑年份为2009年,结构采用桩基础、框架承重,现浇刚性屋面等;现浇楼梯,楼梯花岗岩铺面,不锈钢栏杆扶手等。拍卖对象外墙喷砂、部分贴花岗岩,铝合金窗,玻璃推拉门等。第1层采用地砖地面,造型吊顶、部分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墙面、部分贴瓷砖等;层高约为3.76米,部分挑空约7.7米。由一道现浇旋转楼梯(楼梯面贴抛光砖,成品扶手栏杆)、一道现浇楼梯(花岗岩贴面、不锈钢扶手)至第2层:采用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板吊顶,防盗门、胶合板门等;层高约为3.3米。第3层采用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胶合板门等;层高约为3.46米。第4层采用地砖地面,墙面普通粉刷,部分扣板吊顶等,层高约为3.2米。屋顶带水箱。第1-4层均设有公共卫生间: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部分石膏板吊顶等,带洁具。水电卫讯消防设施齐全。

2

090003269

2829.79

该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工业用房,总层数3层,所在第1-3层,建筑年份为2011年,结构采用桩基础、框架承重,现浇楼地面,现浇屋面等,2道现浇楼梯:楼梯面铺抛光砖,成品楼梯扶手等。拍卖对象外墙喷砂,铝合金窗等。第1层采用水泥地面,墙面普通粉刷,钢大门、防盗门等,开间约为8米,柱距约为7米,层高约为4.5米。第2-3层采用水泥地面,内墙普通粉刷,部分铝合金隔断成办公室等;带公共卫生间:采用防滑地砖地面,部分墙面贴瓷砖等,带洁具。层高均为4米。屋顶带现浇水箱。水电卫等配套设施齐全。

3

无证门卫用房

20.25

该建筑物采用砖墙承重,刚性屋面,外墙贴面砖,铝合金窗,内墙普通粉刷,地砖地面等。层高约3.45米。

4

无证配电房

30.49

该建筑物采用砖墙承重,刚性屋面,外墙水泥砂浆抹灰,铝合金窗,内墙普通粉刷,水泥地面,防盗门等。

5

无证砖木一层

139.84

该建筑物采用砖墙承重,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铝合金窗,地砖地面,部分塑料扣板吊顶,木门等。

6

简易房1

138.26

该建筑物作为食堂使用,采用砖墙承重,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水泥地面,卷帘门等。

7

简易房2

69.45

该建筑物采用砖墙承重,石棉瓦屋面,内普通粉刷,水泥地面,木门,木窗、钢窗等。

8

钢棚

145.12

厂区内搭建有钢棚、汽车棚等,部分采用钢柱、钢架承重,彩钢瓦、石棉瓦屋面等; 面积合计约为145.12平方米。

生效判决文书:(2018)浙0781民初40号

起拍价:796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提示:1、工业用地不得转让自然人;2、该标的经济指标、能耗指标、准入行业、环境指标、建设期限等详见发改局回函链接;3、新受让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新受让项目须通过项目预审。

拍卖人对竞买人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条件的限制。买受人成交后如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过户及入园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说明:参与竞买的企业须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参拍,不能直接用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自然人的个人名义参拍。如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八、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3152847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董浩辉15058564128(工业房地产类);刘晓峰18329042499(个人房地产类);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13606792125/0579-88905136;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18157925701;王巍慧:1534589650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杨建钢18167028879.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18857969511(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15058558160(个人房地产类)。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 13819919540

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3071。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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