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02301l-20240324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文焱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先生0752-32700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信息
项目名称: 惠州会展中心三楼南边办公室三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441302301L-20240324
组织方: 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惠州产权交易网(告)字〔2024〕0103号
出租方: 惠州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底价(万元): 1.107600
竞价保证金(万元): 3.000000 竞价幅度(万元): 0.010000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6-21 0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07-05 1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5 10:0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4-06-21 00:0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7-05 10:00:0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21 00:00:00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2024-07-05 10:00:00
温馨提示: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可参与项目)→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如涉及)→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惠州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法人代表

郑文焱

注册资本(万元)

5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1302696427511G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会展中心三楼南边办公室三年租赁使用权

坐落位置

惠州会展中心三楼南边办公室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出租面积

213㎡

租赁期限

3年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

11076元/月

租金递增

标的状态

空置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教育培训服务等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限

/

免租期是否在租期内

/

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惠州会展中心三楼南边办公室,出租面积共213㎡。场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教育培训服务等。

2、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如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内完成报名且报价(包含自由报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出租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

其他

出租标的为空置状态。

二、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全程网上报名、报价、竞价。

2、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4、报名联系方式:0752-3270025/邱先生,账号注册及交易系统操作联系方式:4008600752。

5、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承租方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参与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三、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规则: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不变更出租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具体交易时间以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为准)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6、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8、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竞价保证金:30,000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号:393110100100462318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得人的保证金由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到出租合同原件和本次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交易平台获得报价资格。

11、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竞价交易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2、竞价规则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活动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如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权人应按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在报价期间可在最高报价基础上报出同等价格,并且优先成交。(优先权人在交易系统内行权对应“应价”)

6)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四、成交手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交易平台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

材料类型

材料名称

备注

申请类资料

必要文件

《承租申请与承诺》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一)

1份

《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二)

1份

出租项目信息公告(本公告网页打印)

1份

租赁合同范本(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非自然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合法经营证明

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三)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提供

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1份

其它如涉及

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委托,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四或格式五)

1份

受托人身份证如涉及委托)

1份

注:1)上述资料中,申请类资料和主体资格材料为成交手续必要文件;

2)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成交候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公章;为两页以上的,请加盖骑缝章。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的,请签字并加盖指纹确认;为两页以上的,请页签并加盖指纹确认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15815383605。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交易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承租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成交手续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由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和出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承租方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4、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相应的商业计划书及经营方案。

2、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公告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成交手续资料,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递交资料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以首年月租金11076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付)

5、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承租方每月10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当月租金及上个月应承担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租赁期间,禁止该场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经营项目。

7、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场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租赁场地内的安全生产。如租赁场地内发生安全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出租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8、承租方使用租赁场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达不到场馆安全运营生产标准,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停业整改。

9、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和处理因会员制经营时产生的各项会员卡预收款,该经营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所有权与出租方无关。如发生争议、经济纠纷等事件,由承租方承担所有后果并妥善处理解决。

10、装修要求

1)租赁标的交付后,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对主体部分进行改动,装修装饰方案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须对装修和施工安全负责。

2)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

3)承租方装修前须为承租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承租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4)承租方返还物业时,应经出租方验收认可,承租方装饰装修的可移动物品,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已形成附着物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管道、消防管道、照明路线、通讯线路、音响视讯线路以及装饰装修等属固定的不能移动的物品,按以下方式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或因承租方违约被出租方终止的,上述不能移动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如有破坏,应按价赔偿。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上述不能移动部分归承租方,或出租方按价赔偿给承租方,双方对价格不能确认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有双方共同承担。

11、租赁期内,因自然灾害(如强台风、特大暴雨、地震)、严重疫情、战争、暴动或政府政策、租赁物经营主体变更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12、合同期内,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罚款、债权、债务及投诉、争议、纠纷、诉讼、信访等,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如因上述情况,给出租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导致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13、承租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承租场地内的安全生产。如承租场地内发生安全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出租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14、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租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

16、承租方须对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食品和生产等安全负全部责任。承租方应为租赁场地安全以及场内人员、设施和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得到相应赔偿。

17、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场地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8、意向承租方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

19、(1)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收费标准如下:水费5元/方;电费1.2元/度;物业管理费2.6元/㎡,其他费用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实际租赁情况另行确定。(备注:租赁期间内,出租方有权根据水电及其他价格的变化调整费用。)

20、本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为首年月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交易平台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出租标的平面位置图请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22、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范本为准。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七、联系方式

1、交易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3270025

交易平台系统咨询电话:4008600752

邮箱:gdzzgb@126.com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tenders.cn/

2、出租方:惠州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女士/13902668811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会展中心(仅限办公)



  附件下载:

  惠州会展中心场地租赁合同.pdf

  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doc

  平面图(惠州会展中心三楼南边办公室).doc

  交易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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