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关于智能云屏的采购合同
金额
29.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qm2020-y-t-009
预算金额2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13812766324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军13913255376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68号

联系电话:13812766324

乙方(供应方):江苏汉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888号4号楼4103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913255376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智能云屏)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苏州乔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采购(采购编号:SZQM2020-Y-T-009)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标的物如下: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32寸云屏

希沃I32GA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

4780

95600

2

43寸云屏

希沃I43GB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

10970

98730

3

55寸云屏

希沃

I55GB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12390

61950

4

86寸云屏

希沃

I86GA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21110

42220

合计: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298500.00元)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1成交通知书;

2.2响应文件;

2.3乙方在谈判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2.4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

(二)、商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见合同,应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设备数量的,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函为准,并且乙方应予同意。

(三)、合同总价及支付:

1、合同总价范围:

合同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298500.00元)元,报价包括所全部货物、辅材、配件、运输、管理、工具、培训、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项目全部交付、上线、最终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验收合格一年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在质保期内,如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成交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采购单位处理,如属不正当使用造成损坏,收取零件成本费。成交单位须承诺保修期过后设备包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是产品质量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产品质量的延续。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8.1接到采购单位电话、传真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给采购单位明确答复。在电话、传真无法解决问题时,须派出服务人员到采购单位为其解决一切问题。

8.2在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更换各种维修备件。

8.3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质保期后的服务仅收成本费。

8.4设备使用的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8.5售后服务人员在售后服务工作中应做到下列要求:

8.5.1不培训好用户不离开。

8.5.2不调试好设备不离开。

8.5.3不修好设备不离开。

8.6产品享受终身维修及升级服务。

(五)、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

2、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

3、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六)、设备产地:

(七)、包装、储放和保护

厂家标准包装。设备由乙方运至安装地点,并卸货、吊运、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直至向甲方移交,运输及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八)、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设备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质量保证等均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九)、质量保证

设备应为全新,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公认之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自然灾害事故持续四周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设备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5‰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2周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天内(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供货并交付正常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5‰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十二)、索赔:

如在设备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其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十四)、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单位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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