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岭煤业公司2024年7月份自购物资询比价采购第四十八标段(防爆葫芦双梁起重机)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 年7月 月份月度物资 份月度物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17:00时。 二、采购要求 (1)费用收取(收取依据〈红岭煤业公司物资采购招评标相关费用收支管理规定》(红煤〔2024〕19号)。保证金的收取:投标保证金 以不高于每个标段物资总估价的2%标准取整收取(0-5000元的按照该标段估价的≤2%收取,5000-10000元收取10000元,10000元至 15000元收取15000元,以此类推),如资质符合要求,收取投标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资质审核通过,进行报价(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详见‘采 购公告’,公司全称: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县永明路支行,帐 号:941002010012788906);投标单位在公司存在应收账款的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不再收取。中标会务费:仅对中标人收取;①中标 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不收取中标会务费。②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500元。③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1000元。④中标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2000元。⑤中标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 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3000元。⑥中标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中标会务费增收1000元(增加额不足一千万元的按一 千万元计)。中标会务费最高收取上限为2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结束后退 还。与我公司有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在我公司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收取保证金的金额,如果报名后不履行投标活动,我公司有权 从贵公司账户中扣除。 (2)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合同,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通知为准(严禁超合同数量执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不得 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中标后,双方签订代储代销合同,以实际使用量进行挂账结算。 (3)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 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4)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税率开具。 (5)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 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6)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7)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有技术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标准执行。 (8)其他要求:注册资本必须大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提供企业法人身份信息或企业法人的 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资料完善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可通过资质审核。【注:第一次公示期内(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 29日)交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重新上传缴费凭证方可进行资质审核。】 (9)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报名。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 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 应采购要求。在公示期内,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2小时止,集中再次审核,其它时间 报名的,采购方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或变更,采购方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 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资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 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
返回顶部